| 我国将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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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05 09:57 文章来源: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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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12月26日,财政部公布了明年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的调整内容。
财政部指出,为充分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对煤炭、石料等资源、能源产品;光导纤维涂料、银电极浆料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设备等3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44个税目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磷酸二铵、 三元复合肥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 花继续实行滑准税,但对滑准税公式作了进一步完善;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 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同时,我国将对部分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分别实行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优惠措施。根据财政部公布的调整内容,为扩大与各国的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明年将依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 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安排,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 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 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香港、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同时,还将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莲雾等15 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明年我国还将继续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瓦努阿图、阿富汗、非洲部分国家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此外,结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改版情况及我国产业和税收政策以及进出口管理的需要,结合世界海关组织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改版情况及我国产业和税收政策以及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对进出口税则中1600多个八位税目进行了调整,我国2007年版税则税目总数达7646个。为与国内部分商品消费税调整相衔接,2007年对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的进口税也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是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的税率由10%调整为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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