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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 促进和谐稳定
2007-01-08 08:56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和随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等陪同下,在泰安市泰前司法所视察,详细了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等情况。□记者 訾秉会 报道

  本报临沂1月7日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近日在山东视察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月5日至7日,罗干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副书记高新亭陪同下,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问题进行调研。在济南,罗干出席了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视察了省检察院。在泰安,视察了基层司法所、法院、社区、农村和企业。在临沂,参观了沂蒙精神展,瞻仰了革命烈士陵园,并敬献了花篮,勉励大家要继续弘扬沂蒙精神,发扬革命传统和作风,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罗干还亲切看望慰问了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张福运的亲属;视察了公安派出所、武警支队训练基地、商品市场、城市规划建设展览、居民小区和企业。
  在省检察院,罗干视察了远程侦查指挥系统演示,察看了控告申诉接访大厅,对省检察院规范执法、科技兴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为打击犯罪、维护法律与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在泰安市泰前司法所,罗干详细了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情况。他说,要加强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泰山区下梨园村,罗干拉着村民孙殿平的手亲切询问他家的生活状况。当得知孙殿平一家五口人去年收入3万多元,村里有民警、巡逻队维护治安,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时,罗干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希望你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日子越过越好。”
  罗干十分关心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临沂视察期间,看到革命老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高兴地说,山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做法,就是把发挥沿海优势和加快老区发展同步推进。沿海要更好更快发展,优势不能丢,老区要迎头赶上,争取跨越式发展,让老区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临沂,罗干听取了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高度评价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取得的成就。他说,山东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要求,努力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全国前面,经济正在转向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得比较实,平安建设是走在全国前面的省份之一。山东省发展思路正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发展快,质量和效益好,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上下人心思上、人心思干,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这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奋斗、改革创新、辛勤工作的结果。
  罗干指出,要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提高发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继续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自主创新,实现好中求快,努力开创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罗干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要在改善民生、改善社会管理、改进群众工作上取得长足进步。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要强化打击、管理和服务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别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岁末年初,要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武警山东总队总队长戴肃军、政委冯金安,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等陪同考察或参加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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